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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1-2022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南沙区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:2023-1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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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《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穗南科规字〔2023〕1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,压实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负责人等各方责任,强化勤勉尽责义务,提升科技计划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对象范围

  2021年、2022年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(详见附件1)。

  二、主要内容

  (一)2021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

  根据《办法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,2021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在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项目验收材料。项目验收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,评审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,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。

  对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,可按规定办理项目延期手续,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。

=  (二)2021年南沙区民生科技计划项目

  根据《办法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,2021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在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项目验收材料。项目验收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,评审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,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。

  (三)2022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

  1.根据《办法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,2022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(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技术攻关专题)在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项目验收材料。项目验收以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,评审合同规定指标完成情况,项目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。

  对未能如期完成的项目,可按规定办理项目延期手续,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。

  2.根据《办法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,2022年南沙区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(现代海洋科技、生物医药创新、元宇宙科技攻关专题)在2023年12月31日前报送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(实施年度为: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)。

  三、管理流程

  为进一步减轻项目承担单位负担,区科技局可结合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,视情况对部分项目开展过程评估。项目验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,经区科技局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
  四、报送地点与联系方式

  (一)报送地点

  南沙区科学技术局(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四楼

  (二)联系方式

  冯毅,梁志伟;联系电话:34689870,39053129;

  邮箱:419690554@qq.com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

  附件:1.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名单

       2.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

       3.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年度情况报告材料

       4.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

       5.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

  

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

2023年11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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